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怎么定价的?

迅捷通 2022年05月01日 要债案例 203 1

  一、大宗商品定价机制

所谓商品定价机制,就是确定商品进出口贸易的交易价格模式。在大宗商品贸易中主要有两种定价方式:一是对于成熟的期货品种和发达的期货市场的初级产品(如原油、大豆和天然橡胶)来说,其价格基本上是由最著名的期货交易所标准期货合同的价格决定;二是对于尚未得到广泛认可的期货品种和期货市场的初级产品(如铁矿石)来说,其价格由市场上的主要买方和卖方每年达成交易。

二、全球大宗商品定价机制的演变

商品的定价机制与定价权紧密相关,其内容包括商品中潜在的或普遍认可的定价规则和贸易双方所确定的或参考的基准价格。定价权是定价机制的核心。定价权是指企业对其产品价格制定拥有主动权,若改变产品定价不会对需求产生过大的负面影响。

  拥有定价权的公司在成本上升情况下可以顺利通过提价将新增成本传导给下游且不影响销量。拥有定价权的公司或公司团体通常是行业龙头,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和较强的技术垄断地位,全球同质产品较少,难以被其他产品替代,购买方存在较强的刚性需求,与全球定价中心交往密切,拥有交通和信息上的便利,可以及时掌握市场供需信息,因而能享受垄断定价权所带来的垄断利润。

  例如,全球四大粮商,即美国邦吉、美国ADM、美国嘉吉和法国路易·达孚,通常被称为国际粮食市场的“幕后之手”,它们垄断了世界粮食交易量的80%,是包括大豆等大宗农作物的定价者。ADM公司通过收购兼并,旗下有270多家各种各样的制造工厂分布在发展中国家,从事食品添加剂、营养补助品、食用油的生产和销售、粮食储备等相关行业。

  又如成立于1818年的邦吉,是巴西和阿根廷等国最大的肥料生产商。它一方面向农民提供种子、化肥和咨询服务,一方面将农民的农产品收购、储存、加工并使之进人全球贸易体系之中。邦吉还推广农艺学,传播全球大农业趋势,不定期召开商务论坛,以增强自己的行业地位和市场话语权。

  正如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所指出的那样:如果控制了石油,你就控制了所有的国家;如果控制了粮食,你就控制了所有的人。

近几年来,全球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幅度已难以仅用商品供求关系的变化加以解释,而表现出明显的金融化特征。以石油期货价格为例,自2003年初至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前的5年间,价格上涨了近5倍,达到每桶147美元。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2月,石油价格暴跌至每桶34美元左右,其后两年内又上涨了近4倍,达到每桶80美元。由于在石油美元体制下的能源期货交易量大约相当于现货交易量的10—12倍,美英等发达国家得以利用金融资本来掌控世界能源期货交易,通过操纵各种投机性因素来影响国际油价走势,导致国际油价常常背离正常的市场规律。

  除石油以外,2008—2010年,铜、铝、小麦等也都出现了几倍的价格涨幅。但自2011年3月开始,国际主要大宗商品价格纷纷出现大幅下滑,2011年5月初,白银价格曾连续4天累计跌幅高达27%,创1983年以来最大跌幅。2011年5月11日,纽约商品交易所的各类原油期货品种出现暴跌行情,甚至迫使交易所罕见地暂停了所有能源期货品种交易5分钟。

在曰渐“金融化”的全球大宗商品市场中,国际大宗商品定价权不仅存在于实体买卖者之间,还掌握在期货交易者手中。1957年,美国商品研究局编发了全球第一个商品价格指数路透CRB指数,并于1986年在纽约期货交易所推出世界首个商品指数期货,成为商品市场由现货交易、期货交易向指数化交易演变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商品金融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

  目前,欧美等发达国家已有50多只与商品有关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涉及黄金、白银、石油、铜和玉米等多种大宗商品。最近,自1981年开始实行的铁矿石年度议价机制受到挑战。供应商试图推出指数化的基于现货市场的季度定价或更短期合同以取代年度谈判。这种定价体系一旦确立,就可能出现掉期结算或其他衍生品,铁矿石将成为又一个金融化的大宗商品。

金融机构的参与不仅极大地改变了商品期货交易规模与实货商品交易规模之间的比例关系,还改变了商品期货的交易结构,因为金融机构的交易动机完全不同于套期保值者。金融机构大多持有敞口头寸和寻求价差交易,而非套期保值。这种改变使得大宗商品价格的形成机制不再完全取决于基本的实货商品供求关系。

  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商品期货价格开始单向地影响现货价格。以石油价格为例,通过对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一阶差分的格兰杰因果关系进行检验,可以发现在2003年之前,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互为因果关系,但自2003年以后,期货价格开始单向地影响现货价格。

  更进一步来讲,金融机构的价差交易量"而非商品实际买家和卖家的套期交易量)成了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主要推手。第二,大宗商品的国际定价权归属于世界著名的商品期货交易所。发达国家则利用定价中心主导定价权。这些定价中心在发达国家的操纵下影响或左右着商品的国际贸易价格,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了解期货市场,积极参与套期保值,影响交易价格。

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作为虚拟经济表现形式的金融市场可以为实体经济提供“定价话语权”。纵观2008年以来全球大宗商品价格的巨幅涨跌,可以发现期货市场对现货价格的影响异常突出。目前,在原油和煤炭贸易中,大多以纽约商品交易所的价格作为定价基准。

  在农产品贸易中,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农产品价格成为定价基准。铝、铜、铅、锡等金属的价格主要在伦敦金属交易所确定。棉花价格确定于利物浦。在燃料油贸易中,新加坡普氏公开市场价格成为定价基准。

  国际大宗商品定价的两种方式   期货定价主要适用于可以进行标准化合约处理的大宗商品,但是如果不能对交易数量和质量以及交易时间作出标准化的规定,那么只能通过国际市场上的主要供需双方通过商业谈判来确定价格。   国际大宗商品定价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期货市场首先确定大宗商品的期货合约价格,从而为大宗商品现货贸易提供价格基准。

  在这种方式下,期货市场成为大宗商品定价的关键。另外一种是大宗商品主要的供需双方通过谈判来确定基准价格,在这种方式下,供需双方的市场结构、实力大小,甚至谈判技巧都会影响大宗商品的价格。   国际上大部分大宗商品如农产品、金属、能源产品都是通过期货市场进行定价的,不同类型的大宗商品逐渐形成了各个基于期货市场的定价中心。

  如铜、铝、铅、锡等金属的价格主要在伦敦金属交易所确定,大豆、玉米、小麦等农产品的价格主要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确定,原油等能源的价格主要在纽约商品交易所确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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