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正法育:“兼职刷单轻松躺赚”?很可能被骗的同时还违法了!

迅捷通 2021年08月16日 要债案例 326 1

  网购,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主要的消费模式,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9全年全国网上零售额超过10万亿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0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64.5%,巨大的电商市场规模势必引发更加激烈残酷的营销竞争,于是很多商家为了在电商平台上提高竞争力,“刷单”这一电商衍生行为应运而生。

  刷单是指店家付款请人假扮顾客,用以假乱真的购物方式提高网店的排名和销量获取销量及好评吸引顾客,一般是由卖家提供购买费用,帮指定的网店卖家购买商品提高销量和信用度,并填写虚假好评的行为。

  今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很多人无法正常工作上班,收入压力陡增,于是“足不出户、日入斗金”、“点点鼠标、轻松赚钱”这些线上刷单的促销文案,再次频频现身,相信你在短信、朋友圈、贴吧以及各种群消息中也曾见过,微正法育就收到过不少这类信息。近日,央视就曝光了种种刷单骗局,其中的套路虽然老套,却依然有很多人上当受骗!

微正法育:“兼职刷单轻松躺赚”?很可能被骗的同时还违法了!

  套路一:扫码刷单 ,一扫钱就没

  广西蒙女士在某网站上投了一份兼职简历,很快就有陌生人邀请她从事“刷单”兼职。对方让蒙女士添加派单员的QQ号,派单员立即给了她一个二维码,并告诉她只要刷这个码就可以“刷单”了,扫码后蒙女士立即被扣了900元。之后,对方告诉蒙女士,是她流程搞错了,并给让她登记退款。按照对方的要求,蒙女士做了退款登记。对方又出示了一个二维码,蒙女士继续去扫,结果银行卡里的2.7万元立即被划走。此时着急的蒙女士为了追回款项,按对方要求,接连扫了几个平台的二维码,结果钱没退成,银行卡前后共被刷走了6万多元。

  套路二:预先垫资,再返佣金,垫资就失联

  无独有偶,广西黄女士下载了一款刷单App,按照“刷单”规则,作为虚假买家,她需要先垫付订单费用,完成一次“刷单”任务后,才能返还本金,并能挣到订单额5%的佣金。在刷了3单并成功赚取佣金后,刷单App的客服告诉黄女士,由于她信用良好,可以开始进行福利单任务,每一单的佣金提高到8%到10%。黄女士为了拿回福利单的本金及佣金,一步步陷入了圈套,先后投入了8万多元,却发现所谓的客服已经失联。

微正法育:“兼职刷单轻松躺赚”?很可能被骗的同时还违法了!

  骗子们会充分利用人的损失厌恶心理,从心理和行为的把握,他们都是有很“严谨”的套路,步步为营,并且还会在行骗过程中大打“感情牌”,遇到谨慎觉醒的刷单人想要止步不肯输入支付密码时,“客服”会语音“催单”,告知对方如果不支付订单,商家会扣他们的押金,借此推目标步入陷阱。微正法育想说,这么善用心理学,好好地做个心理咨询师不香吗?!

  上述案例中的“刷单”客服、组织者毫无疑问已犯下诈骗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最高可判无期徒刑。那么对于被骗的刷手(或称刷客,即刷单人),仅仅是该案的受害者吗?NO!刷单者被骗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可以在参与刷单这件事上免责,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如因刷单造成消费者损失,刷客还负有连带赔偿等法律责任,甚至有可能构成诈骗、非法经营等共同犯罪。这恐怕就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微正法育:“兼职刷单轻松躺赚”?很可能被骗的同时还违法了!

  而组织或参与刷单的商家,以雇佣组织刷单刷评价的方式掩盖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误导了消费者,构成虚假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

  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一)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三)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四)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刷单商家除了要承担上述民事责任外,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2017年6月20日,杭州余杭区法院对全国首例因刷单炒信而获刑的案件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李某通过创建平台、组织会员刷单炒信并从中牟利的行为构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连同此前已宣判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予以并罚后,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5年9个月。

  刷单骗局中,大学生、年轻人、宝妈群体是重灾区,微正法育提醒大家,千万不要被“闲暇时间赚钱”“独立的女生最美”“学生来赚零花钱”等广告文案蒙蔽,还有那些所谓“刷单”成功人士佣金收入记录的截图,都是骗子精心为你准备好的P图,目的就是刺激你的欲望,麻痹你的警惕性,甚至会多个骗子围绕你合攻,只为捕获你这个“猎物”实施诈骗。

  也许,有人还不死心,想做点“正规网刷”补贴一下生活,那么什么是正规网刷?目前没有!只要是网刷,整个链条业务都涉嫌违法!微正法育再次提醒各位,擦亮眼睛,远离刷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旦偏离“道”,都不是什么正经生意,付出代价是迟早的事儿!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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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  小蒋
     2022-08-31 20:38:22  回复该评论
  • 我亲戚说帮我投资,骗了我110万,可以帮忙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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