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不是赶上职业打假人了?商家们也不容易,若是碰到商品问题,能够积极处理,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2月16日,我们报导了因为进口车厘子没有中文标签,一位生果批发商被顾客要求索赔6万元的新闻。
那两天,又有商家——一位销售新疆特产的商家曾先生向我们反映,他也被顾客告上了法庭。
曾先生说,他从2014年就在南宁市金桥农产物批发市场起头运营那家新国土特产店。 去年10月13日,一位姓谢的顾客到他店里买了200瓶黑枸杞,每瓶单价25元,总价5000元。
本年1月3日,他突然收到法院传票,那名顾客告状状上写着: 涉案产物未标注配料表、包拆上关于花青素的申明内容属于虚假宣传等问题,违背了《食物平安国度尺度 预包拆食物标签公则》《食物平安国度尺度 预包拆食物标签公则》等律例,要求十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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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曾先生没想到的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本年1月30日,别的一名姓吴的顾客在他店里买了两盒鹿茸礼盒,总价值3300元。
然而第二天,那名顾客也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状,以涉案鹿茸片属于动物的“角”切片,没有任何标签信息,没有响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问题,违背了《动物防疫法》《农产物量量平安法》《食物平安法》等相关法条,要求十倍补偿,索赔金额33000元。 如许一来,曾先生先后被差别的顾客要求索赔共计8万多元。
类似事务频繁呈现
“职业打假”引争议
无独有偶,处置茶叶生意的张先生也碰着了类似的情况。
去年8月, 一位姓苏的顾客在张先生店里购置了一箱消费日期是2008年的白茶,付出了13440元,随后那名顾客以产物消费日期早于国度尺度发布日期,属于虚假标注消费日期,且没有消费厂家等信息为由,要求十倍索赔。去年9月,那起案件已经审理完成,法院判决让原告购物款返还,原告退回涉案的产物,同时,法院不撑持原告十倍补偿的诉求。
然而让张先生不测的是,就在前两天, 他又收到了那位苏先生上诉法庭的传票,理由同样是认为张先生销售的那款白茶涉嫌虚假标注消费日期,涉嫌欺诈,要求补偿购置商品的价款或承受办事费用的三倍。
本身的产物被三番两次告上法庭,张先生也是很郁闷。为了证明本身的产物没有量量问题,张先生自掏腰包找了查验机构对那款白茶停止量量查验。
记者也联络了两次将张先生告上法庭的苏先生,对方暗示, 他之前找过市场监视办理局,但是对方的回答他其实不承认,因而才上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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